贵州省黔西南州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

贵州省黔西南州住房公积金的提取条件相对明确,旨在确保住房公积金的合理使用和有效监管。以下是黔西南州住房公积金提取的主要条件:
1. 购房提取:
购买新建住房的,自购买之日起满三个月后可提取。
购买存量住房的,自办理房产证之日起可提取。
2. 租房提取:
在黔西南州行政区域内无自有住房的,每年可提取一次,每次提取金额不超过12个月房租。
3. 偿还房贷提取:
借款人偿还住房贷款本息的,可按月或按季度提取。
4. 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提取:
申请人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包括房屋建设或维修合同、规划许可证、施工许可证等,提取金额不超过实际支出。
5. 提取还贷提取:
申请人需提供贷款合同、还款凭证等,提取金额不超过实际还款金额。
6. 离休、退休提取:
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一次性提取。
7. 死亡提取:
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一次性提取,提取顺序为配偶、子女、父母。
8. 出境定居提取:
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一次性提取。
9. 丧失劳动能力提取:
申请人需提供相关证明,提取金额不超过账户余额。
10. 失业提取:
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可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
提取住房公积金时,申请人需提供以下材料:
有效的身份证件;
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
相关证明材料(如购房合同、租赁合同、还款凭证等)。
需要注意的是,提取住房公积金必须符合上述条件,且不得用于非住房消费。此外,提取金额不得超过实际支出或账户余额。黔西南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将对提取申请进行审核,确保提取行为的合法性和合规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