妨害公务警察没伤判多久

妨害公务警察未造成伤害,判决结果可能较轻
在法律体系中,妨害公务罪是指故意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或者故意扰乱国家机关工作秩序的行为。根据我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七条的规定,对于妨害公务的行为,将根据情节的严重程度进行相应的处罚。如果行为人在妨害公务的过程中没有造成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人身伤害,那么其刑罚可能会相对较轻。
在实际案例中,妨害公务警察未造成伤害的判决结果可能如下:
1. 行政拘留:如果妨害公务的行为较轻,如言语挑衅、轻微推搡等,且未对公务执行造成实质性阻碍,可能被处以行政拘留。
2. 罚款:在情节较轻的情况下,法院可能会判决行为人支付一定数额的罚款。
3. 有期徒刑:如果行为人妨害公务的行为较为严重,如暴力阻碍、多次妨害等,即使没有造成实际伤害,也可能被判处有期徒刑。根据《刑法》第二百七十七条的规定,这种情况下的有期徒刑可能在六个月以下。
4. 拘役:在情节轻微,但对社会秩序造成一定影响的情况下,行为人可能会被判处拘役。
判决结果的具体时长还会受到以下因素的影响:
行为人的主观恶性:如果行为人故意且情节恶劣,可能会受到较重的处罚。
行为对公务执行的影响程度:如果妨害公务的行为严重影响了公务的正常执行,可能会受到更重的处罚。
行为人的悔罪表现:如果行为人在案件审理过程中表现出悔罪态度,法院可能会考虑从轻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