干部考察公示后还有什么程序

干部考察公示后,还需进行干部任用、试用和监督等程序。
干部考察公示是干部选拔任用过程中的一个重要环节,它旨在公开、公平、公正地选拔干部。公示结束后,干部选拔任用的程序通常包括以下几个步骤:
1. 干部任用决策:考察组根据考察情况和公示反馈,形成考察报告,提交给党委(党组)集体讨论。党委(党组)根据干部选拔任用条例和相关规定,对考察对象进行综合评价,决定是否任用。
2. 任前谈话:党委(党组)对拟任用的干部进行任前谈话,提出要求,强调职责和纪律。
3. 办理任职手续:拟任用的干部需按照组织要求,办理相关任职手续,如填写任职申请表、办理调动手续等。
4. 试用:对于初次任职的干部,组织通常会安排一定期限的试用期,试用期一般为一年。在试用期内,组织将对干部的工作表现进行考察。
5. 正式任职:试用期满后,组织将对干部的表现进行综合评估。如果表现合格,干部将正式任职。
6. 任职培训:新任干部需参加任职培训,提高自身素质和履职能力。
7. 监督考核:干部正式任职后,组织将对其进行定期和不定期的监督考核,确保其廉洁自律、勤政为民。
8. 调整和交流:根据干部的表现和工作需要,组织可能会对干部进行岗位调整或交流。
在整个过程中,组织始终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确保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科学性、民主性和规范性。同时,加强干部的监督管理,防止和纠正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确保干部队伍的纯洁性和战斗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