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丢失补办流程怎么走

11心如往昔时间:2024-07-06

不动产权证丢失后,可以通过以下流程进行补办。

不动产权证是房屋所有权的法律凭证,如果不幸遗失,及时补办是必要的。以下是补办不动产权证的详细流程:

1. 申请登记:首先,房屋所有者需要携带户口簿、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到原不动产证办理处的房管局,以书面形式提出补办不动产证的申请。在申请书中,应详细说明不动产证丢失的原因、经过、丢失时间及地点。

2. 备案查档:提交申请后,房管局会进行内部查档核对,确认房产的存档信息无误。查档时,申请人需缴纳查档册费,房管局开具临时收据。

3. 登报声明:房管局核实申请后,会出具证明,申请人需携带此证明和临时收据到报社登报,办理遗失产权证声明,宣布原证作废。通常,公告需满足当地要求的日期后,才能申请办理新证。

4. 办理遗失登记发证手续:登报声明发布后,申请人需携带刊登声明的报纸和房管局开具的收据,回到房管局原不动产证发放机关办理具体事宜。

5. 勘丈入册:对上述流程无异议者,申请人可以在六个月内向房屋测绘所提出申请,对房屋进行重新勘丈、绘图,并将勘丈结果交由档案管理部门负责入册。

6. 登记审查核准:将所有资料交由房管局相关部门进行初审、复审和最终审批,确保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

7. 发证:房管局审批同意后,会重新颁发新的不动产权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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