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抵押权的唯一住房可以执行吗

可以执行。
在我国法律框架内,有抵押权的唯一住房是可以被执行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抵押权人有权在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时,依法实现其抵押权。这意味着,如果债务人未能履行其债务,抵押权人可以要求法院拍卖或者变卖抵押的房产来偿还债务。
然而,具体执行过程中,法院会考虑到被执行人的基本生活需要。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办理执行异议和复议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对于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生活所必需的居住房屋,法院在执行时会给予一定程度的保护。通常情况下,被执行人的唯一住房如果满足以下条件,法院不会强制执行:
1. 被执行人以该房屋为基本居住地;
2. 该房屋价值扣除应当偿还的债务后,仍有足够价值用于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的基本生活;
3. 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无其他可供执行的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