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内迁移户口的手续

所内迁移户口,即在同一行政区域内,从一个派出所迁移到另一个派出所的户口,通常需要遵循以下步骤:
1. 准备材料:首先,需要准备好以下材料:
原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申请人的户口迁移申请书;
租房合同或者房产证明(如果是租房居住,需要提供租房合同,如果是自有住房,需要提供房产证明);
单位或社区出具的同意迁移证明(如果是单位职工,需要单位出具同意迁移证明);
其他可能需要的材料,如户口所在地派出所的要求等。
2. 填写申请:根据派出所的要求,填写户口迁移申请表。确保所有信息准确无误。
3. 提交申请:将准备好的材料提交给原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工作人员会对材料进行审核。
4. 领取迁移证:审核通过后,原户口所在地派出所会发放户口迁移证。这是迁移户口的重要凭证。
5. 办理迁移手续:携带户口迁移证和相关材料到新的居住地派出所办理迁移手续。新派出所会对迁移人的身份信息进行核实,并办理户口迁移登记。
6. 领取新户口簿:户口迁移手续完成后,新派出所会发放新的户口簿。领取新户口簿后,原户口簿将被注销。
7. 更新相关证件:户口迁移后,需要及时更新身份证、社会保障卡、驾驶证等相关证件上的住址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