沉降观测是施工方做吗

不一定,沉降观测的责任方取决于工程的具体合同条款和项目类型。
在建筑工程中,沉降观测是一项重要的质量控制工作,其目的是监测建筑物、构筑物在施工和使用过程中的沉降情况,以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关于沉降观测的责任方,具体情况如下:
1. 施工方责任:在一般施工过程中,沉降观测通常由施工单位负责。这是因为施工单位需要对施工过程中的每一个环节负责,包括沉降观测。施工测量是施工单位在施工阶段应履行的自我义务,目的是为了控制质量和安全。
2. 甲方责任:在一些情况下,如EPC(工程、采购、建设)总承包模式下,沉降观测的责任可能会由总承包方承担。这是因为在这种模式下,总承包方负责整个项目的工程、采购和建设,包括沉降观测。
3. 规范要求:根据《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GB50007-2002,以下类型的建筑物在施工期间及使用期间必须进行沉降观测:
地基基础设计等级为甲级的建筑物;
复合地基或软弱地基上的设计等级为乙级的建筑物;
加层扩建建筑物;
受邻近深基坑开挖施工影响或受场地地下水等环境因素变化影响的建筑物;
需要积累建筑经验或进行设计及分析的工程。
4. 设计文件与交底:设计单位应在设计文件中注明是否需要进行沉降观测,并在设计交底时向业主、监理、施工方人员进行详细说明。这样有助于明确各方责任,确保沉降观测工作得到有效执行。
5. 特殊情况:对于地基承载特征值小于130kpa的丙级设计等级建筑物,不管体型如何,均应进行沉降观测。
综上所述,沉降观测的责任方并不是固定不变的,需要根据工程的具体合同条款、项目类型以及相关规范要求来确定。施工单位、甲方或总承包方都可能承担这一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