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专票可以作废重新开吗

电子专票可以作废,但需满足特定条件。
电子专票,作为一种新型的发票形式,因其便捷、高效、环保等特点受到广泛欢迎。然而,在实际操作中,有时会出现需要作废电子专票并重新开具的情况。以下是关于电子专票作废重新开具的相关内容:
1. 作废条件:根据我国相关税法规定,电子专票作废需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发票开具后,因购销双方协商一致,需要修改或取消原发票内容;
发票开具后发现错误,如开错发票代码、发票号码、收款人、付款人、金额等;
发票开具后发现存在违反税法规定的情况,需要及时更正。
2. 作废流程:
购销双方协商一致后,由开具发票方登录电子发票服务平台,选择“作废”功能;
系统将验证发票信息,确认无误后,由开具发票方提交作废申请;
税务机关审核通过后,发票作废,系统生成作废发票信息。
3. 重新开具:
作废后,开具发票方需重新开具一张新的电子专票,以替代原作废发票;
在重新开具时,应确保发票内容准确无误,如发生错误,需再次作废并重新开具;
重新开具的电子专票,其发票代码、发票号码、开票日期等与原作废发票保持一致。
4. 注意事项:
电子专票作废重新开具,需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超过规定时间,系统将不再支持作废操作;
作废后的电子专票,不得再次开具;
在作废重新开具过程中,如发生违规行为,将受到相应的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