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公积金逐月还贷后还能提取吗

可以
南京公积金逐月还贷后是否可以提取,这个问题涉及到公积金的提取规定和使用条件。根据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规定,以下是关于公积金逐月还贷后提取的相关内容:
1. 提取条件:公积金提取通常需要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
还款购房贷款;
支付房租;
缴纳物业管理费;
退休、离休、完全丧失劳动能力或男满60周岁、女满55周岁的职工;
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
2. 逐月还贷提取:如果职工选择使用公积金逐月还贷,那么在满足以下条件后,是可以提取公积金的:
还款账户内的公积金余额足以支付当月应还贷款本息;
提取申请是在当月还贷日之前提出。
3. 提取流程:
准备材料:身份证、公积金联名卡、贷款合同、还款明细等;
前往公积金管理中心或通过网上服务平台提交提取申请;
等待审核:公积金管理中心会在一定时间内审核申请;
提取公积金:审核通过后,公积金将直接划入职工指定的还款账户或提取账户。
4. 注意事项:
提取金额:提取金额一般不超过当月应还贷款本息;
提取频率:逐月还贷提取通常每月可以进行一次,但具体次数可能根据公积金管理中心的规定有所不同;
提取限制:有些情况下,如职工账户内公积金余额不足以支付当月贷款本息,则无法提取公积金还贷。
总之,南京公积金在逐月还贷后是可以提取的,但需要符合相关规定和条件。职工在提取公积金还贷时,应确保自己的操作符合公积金管理中心的要求,以免影响自己的公积金账户使用。同时,合理使用公积金,不仅可以减轻还款压力,还可以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