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议会的权力掌握在谁手中

美国议会的权力掌握在国会两院手中,即众议院和参议院。
美国议会的权力掌握在国会两院手中,这一体制体现了美国宪政体系中的三权分立原则。国会作为立法机构,是美国政治体系的核心之一,其权力主要来源于宪法赋予的立法权。
美国国会由两个议院组成:众议院(House of Representatives)和参议院(Senate)。众议院由各州根据人口比例选出代表,每个州至少有一名代表,最多不超过50名。众议院共有435名代表,任期两年。参议院则由每个州选出两名代表,不论州的大小,每个州的参议员人数相同。参议院共有100名参议员,任期六年,每两年改选其中的三分之一。
以下是美国议会权力的一些关键点:
1. 立法权:国会拥有制定和修改法律的权力。众议院和参议院都必须通过法案,然后由总统签署成为法律。如果总统否决了法案,国会可以以三分之二多数票推翻总统的否决。
2. 预算权:国会负责批准联邦政府的预算,包括支出和税收政策。
3. 验证和同意权:国会必须验证总统任命的高级官员,包括内阁成员和联邦法官。此外,国会还必须批准总统与外国签订的条约。
4. 对外关系权:国会可以宣布战争,批准和废除条约,以及与外国建立正式的外交关系。
5. 调查权:国会可以通过调查来揭露政府的不当行为或违法行为。
6. 弹劾权:国会可以弹劾联邦官员,包括总统、副总统和联邦法官。弹劾后的审判由参议院负责。
尽管国会有广泛的权力,但美国宪法也设定了一系列限制,以确保权力不被滥用。例如,总统有权否决国会通过的法案,国会则需要三分之二多数票才能推翻总统的否决。此外,国会的决策通常需要两院达成一致,这有助于避免某一党派或团体对政策的过度影响。
总之,美国议会的权力掌握在国会两院手中,这一体制旨在确保政府的权力得到制衡,同时允许民主决策过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