店铺租赁税由什么部门征收

24苦笑如此悲哀时间:2024-07-06

店铺租赁税由税务局及其下属的征收分局负责征收。

店铺租赁税作为我国税收体系中的一个组成部分,其征收工作主要由税务局及其下属的征收分局负责。根据我国税收法律法规的规定,房屋租赁税费包括但不限于房产税、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个人所得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和地方教育附加等。

具体到店铺租赁税的征收,税务局会根据不同情况设定不同的征收标准和税率。例如,个人出租商铺时,可能会涉及以下税费:

1. 营业税及附加:根据规定,出租商铺的营业税及附加税率为租金收入总额的5.55%。

2. 印花税:租金总额的0.1%,在首次缴税时一次性缴纳。

3. 个人所得税:租金收入扣除维修费用(每次不超过800元)后的所得部分的20%。

4. 房产税:按照房产租金收入的12%征收。

5. 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城镇土地使用税和地方教育附加等,根据当地规定按一定比例征收。

在征收过程中,各地税务局会设立征收分局,负责具体的纳税申报、税款征收和咨询服务等工作。此外,一些地方还会委托街道办、派出所等机构代征租赁税,以方便纳税人进行纳税申报和缴税。总的来说,店铺租赁税的征收是一个由税务局主导,多部门协作的过程,旨在确保国家税收政策的顺利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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