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铁路局解除劳动合同条件

20浊歌时间:2024-07-05

上海铁路局解除劳动合同需满足法定条件或双方协商一致。

上海铁路局作为国有企业,其劳动合同的解除需遵循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具体条件如下:

1. 法定解除条件:

劳动者过错解除:劳动者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公司规章制度,如连续旷工超过规定天数、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等,公司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者非过错解除: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过错解除: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1)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2)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3)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4)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5)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2. 双方协商一致解除:

在不违反法律、法规的前提下,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可以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协商解除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

3. 特殊情形下的解除:

对于一些特殊岗位,如安全操作岗位,根据国家相关规定,用人单位在特定条件下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到期终止,双方均无续签意愿,也属于解除劳动合同的一种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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