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州用公积金贷款买房首付多少

赣州市缴存人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新建商品住房时,首付比例根据个人信用及经济状况而定,但最低首付款比例可能降至15%。
赣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于2024年7月1日起实施了一项优化住房公积金提取和贷款政策,旨在进一步支持缴存人购房。根据该政策,缴存人在购买新建商品住房时,可以使用提取的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支付首付款。对于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房的缴存人,在支付了首付款或已用自有资金全额支付购房首付款后,仍可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在首付款方面,赣州市并未统一规定具体的最低首付比例,而是允许缴存人根据自身情况灵活运用公积金。然而,根据中央银行和金融监管总局的指导,首套房的首付款比例已下调至最低15%,二套房的首付款比例最低为25%。这意味着,对于有公积金贷款资格的购房者,若他们能够提取足够的公积金余额,那么最低首付比例可能仅为15%。
需要注意的是,具体的首付比例还需结合个人的信用情况、还款能力以及银行贷款政策等因素来确定。此外,即使首付款比例降低,购房者仍需确保自身的经济状况能够支撑长期的贷款还款,避免因无法按时偿还贷款而带来的信用风险。
综上所述,赣州市缴存人使用公积金贷款购买新建商品住房的首付款比例,根据个人条件和市场政策,最低可能降至15%。购房者在决策时,还需综合考虑自身的财务状况、市场趋势和未来规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