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工作的基本原则及具体要求

我国政府工作的基本原则是对人民负责,具体要求包括坚持为人民服务的工作态度、树立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和坚持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的工作方法。
我国政府工作的基本原则是对人民负责,这一原则体现了我国政府的性质和宗旨,即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具体要求如下:
首先,坚持为人民服务的工作态度。政府及其公职人员要牢固树立为人民服务、真心实意对人民负责的思想,为人民谋利益。在执行公务过程中,必须深入群众,关注民生,体察民情,尊重民意。政府公职人员不能损害人民利益,不能以权谋私,搞权钱交易。
其次,树立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政府及其工作人员为人民服务不能仅仅停留在口头上,而要落实到行动中。要真抓实干,把各项工作一步一步落实好,把工作的着力点放在研究、解决人民群众生活、生产的紧迫问题上,努力使政府的工作经得起实践和群众的检验。
最后,坚持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的工作方法。实现好、维护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始终是我们党和国家全部奋斗的最高目标。我们必须最充分地调动人民群众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最大限度地集中全社会全民族的智慧和力量。这就要求我们必须坚持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的工作方法,将群众中分散的无系统的意见集中起来,经过研究,化为系统的意见,制定出符合群众利益的路线、方针和政策。
总之,我国政府工作的基本原则及具体要求,旨在确保政府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不断提高政府治理能力和水平,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作出新的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