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会隶属于行政么

工会不隶属于行政部门。
工会,全称工会组织,是工人阶级的群众组织,是职工利益的代表者和维护者。在中国,工会成立于1925年,是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群众团体。工会的性质是独立自主的群众组织,它的存在和发展是为了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促进劳动关系和谐稳定。
工会与行政部门的关系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 法律地位不同:行政部门是政府机构,其职能是执行国家法律法规,管理国家行政事务。工会则是群众团体,其职能是代表和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
2. 组织体系不同:行政部门按照国家行政体制设置,具有上下级关系。工会则按照企业、事业、机关、社会团体等不同单位设置,是横向的组织体系。
3. 职能定位不同:行政部门主要负责制定和执行国家政策、法律法规,对职工权益的维护是通过法律和政策来实现的。工会则直接面对职工,通过开展各种活动,如劳动争议调解、职工权益保障等,来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
4. 独立性:工会是独立自主的群众组织,不受行政部门直接领导。工会的经费来源主要是会员缴纳的会费和政府给予的补贴,不依赖行政部门的财政支持。
尽管工会与行政部门在组织体系、职能定位等方面有所不同,但二者在维护职工权益、促进劳动关系和谐稳定等方面具有共同的目标。在实际工作中,工会与行政部门相互支持、相互配合,共同推动职工权益保障工作的开展。
总之,工会不隶属于行政部门,它是独立自主的群众组织,肩负着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的重要使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