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育儿假可以不执行吗

浙江育儿假不可以不执行。
根据浙江省修订的《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育儿假是法定假期,旨在鼓励和支持家庭平衡工作与育儿责任,保障育龄夫妇在子女三周岁以内每年享有10天的育儿假。在此期间,员工的所有工资、奖金和其他福利待遇都应由用人单位照常发放。这一规定体现了国家对于生育政策的支持和对职工权益的保护。
如果用人单位违反规定,拒绝执行育儿假,员工有权向劳动权益保障部门投诉和立案。一旦被证实用人单位未执行育儿假规定,相关部门将依法对用人单位进行处罚,并要求用人单位为员工补发休假期间的工资和福利。
因此,浙江育儿假具有法律效力,用人单位必须执行,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或变相拒绝员工的育儿假请求。这既是法律规定的义务,也是促进社会和谐、保障职工权益的重要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