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证法的证明步骤

反证法是一种常见的数学证明方法,其基本思想是通过假设结论不成立,推导出与已知条件或公理相矛盾的结论,从而证明原结论的正确性。以下是反证法的具体证明步骤:
1. 提出反设:
首先,我们需要明确要证明的命题,并假设该命题不成立。这个假设称为反设。反设通常是对原命题的否定形式,即原命题为“P”,反设则为“非P”。
2. 推导矛盾:
接下来,我们需要在反设的基础上,运用逻辑推理、数学公式或已知条件等手段,推导出与已知条件或公理相矛盾的结论。这一步骤是反证法证明的关键。如果能够成功推导出矛盾,那么说明原假设“非P”不成立,即原命题“P”成立。
3. 得出结论:
当我们成功推导出矛盾后,就可以得出结论:原命题“P”成立。因为如果原命题不成立,那么根据反设,我们会得到一个与已知条件或公理相矛盾的结论,这与事实不符。因此,反设不成立,原命题成立。
以下是一个简单的反证法证明示例:
证明:假设存在一个正整数n,使得n^2 + n + 1是质数。
解答:
(1)提出反设:假设存在一个正整数n,使得n^2 + n + 1是质数。
(2)推导矛盾:
我们知道,对于任意正整数n,n^2 + n + 1可以分解为(n + 1/2)^2 + 3/4。由于n是正整数,(n + 1/2)^2 + 3/4一定大于1,因此n^2 + n + 1不是质数。这与我们的反设“n^2 + n + 1是质数”相矛盾。
(3)得出结论:
由于反设不成立,原命题“存在一个正整数n,使得n^2 + n + 1是质数”不成立。因此,对于任意正整数n,n^2 + n + 1都不是质数。
通过以上步骤,我们成功地运用反证法证明了原命题的正确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