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弃家庭成员怎么样才能成立遗弃罪呢

遗弃家庭成员成立遗弃罪,需要满足以下几个条件:
1. 家庭成员关系:首先,行为人必须是家庭成员,包括配偶、父母、子女以及其他负有扶养义务的近亲属。
2. 扶养义务:行为人对被遗弃的家庭成员负有法定的扶养义务,如经济上的供养、生活上的照料等。
3. 遗弃行为:行为人必须有遗弃行为,即故意不履行扶养义务,使被遗弃者无法维持基本生活。遗弃行为可以是长期不提供生活必需品,也可以是拒绝履行照顾、医疗等责任。
4. 后果严重:遗弃行为必须导致被遗弃者生活陷入困境,如长期处于饥饿、疾病、无住所等恶劣生活状态,或者身心健康受到严重损害。
5. 主观故意:行为人必须具有遗弃的故意,即明知自己有扶养义务,却故意不履行。
6. 情节恶劣:在法律实践中,情节恶劣通常是指遗弃行为持续时间长、后果严重,或者在被遗弃者有特殊困难(如年老、疾病、残疾)的情况下遗弃。
满足以上条件,遗弃家庭成员的行为才能构成遗弃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61条的规定,遗弃家庭成员,情节恶劣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在实际案例中,法院会综合考虑行为人的经济状况、遗弃行为的持续时间、被遗弃者的生活状况以及行为人的悔过态度等因素,来判断是否构成遗弃罪,并决定相应的刑罚。
1、遗弃罪的量刑标准
遗弃罪的量刑标准主要根据情节的严重程度来确定。情节较轻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情节恶劣的,可以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如果遗弃行为导致被遗弃者死亡或者重伤,那么将构成更严重的犯罪,如故意伤害罪或故意杀人罪,量刑将更为严厉,可能面临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甚至死刑。
在量刑时,法院还会考虑行为人的认罪态度、悔过表现、赔偿情况以及被遗弃者的谅解等因素,以实现罪责刑相适应的原则。如果行为人积极赔偿损失,取得被遗弃者的谅解,或者有其他法定或酌定的从轻、减轻情节,量刑可能会相应减轻。
2、遗弃罪的举证责任
在遗弃罪的案件中,举证责任主要由公诉机关承担,即人民检察院需要提供证据证明行为人存在遗弃行为,且该行为构成犯罪。证据可能包括:
1. 证人证言:如被遗弃者、邻居、社区工作人员等的证词,证实行为人长期不履行扶养义务。
2. 物证:如被遗弃者的生活状况照片、视频,医疗记录等,证明被遗弃者的生活困境。
3. 书证:如经济状况证明、扶养协议、法院判决等,证明行为人负有扶养义务。
4. 被遗弃者的陈述:如果被遗弃者具备陈述能力,其陈述可以作为证据。
5. 行为人供述:行为人承认遗弃行为的供述,虽然不是必须的,但可以作为有力证据。
在举证过程中,法院会根据证据的充分性、关联性和合法性,判断是否构成遗弃罪。如果证据不足或存在疑点,法院可能无法认定遗弃罪成立。
遗弃家庭成员构成遗弃罪,需要满足一系列条件,包括家庭成员关系、扶养义务、遗弃行为、后果严重、主观故意和情节恶劣。在实际案件中,法院会综合考虑各种因素来判断是否构成犯罪,并根据情节轻重进行量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