函证及回函操作指引

函证及回函操作指引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步骤:
1. 确定函证对象:首先,审计师需要确定需要函证的账户余额或交易,如应收账款、应付账款、银行存款、预付账款、预收账款等。
2. 设计函证信函:审计师应设计一封包含详细信息的函证信,包括被审计单位的名称、审计师的联系信息、函证的账户或交易信息,以及要求对方回复的截止日期。
3. 发送函证:审计师将设计好的函证信函直接寄送给被函证方,或者通过电子邮件、专门的函证软件等方式发送。确保每份函证都附有唯一的识别编号,以便于后续追踪和核对。
4. 接收回函:被函证方在收到函证后,会根据函证内容核对账目,然后填写回函,确认或纠正函证中的信息。回函可能以纸质或电子形式返回。
5. 核对回函:审计师收到回函后,需要与被审计单位的账面记录进行核对,确认信息的一致性。如果回函与账面记录存在差异,审计师需要进一步调查原因。
6. 处理未回函:对于未收到回函的情况,审计师应采取进一步行动,如再次发送函证、电话确认或亲自访问,以获取必要的信息。
7. 记录和报告:审计师需要详细记录函证过程,包括发送的函证数量、收到的回函数量、未回函的情况以及任何发现的差异。这些信息应在审计报告中体现,以便于了解审计师如何处理函证结果。
8. 考虑回函的可靠性:审计师在分析回函时,应考虑回函的可靠性,例如,回函是否由被函证方的适当人员签署,以及回函的格式和内容是否符合预期。
9. 函证结果的运用:根据函证结果,审计师可以评估被审计单位的内部控制有效性,以及财务报表的准确性。如果发现重大差异,可能需要调整审计意见。
10. 保存记录:审计师应妥善保存函证信函、回函和所有相关记录,以备后续审计或监管机构的检查。
1、函证的局限性
函证虽然是一种有效的审计程序,但也有其局限性,包括:
1. 舞弊风险:被审计单位或其员工可能串通回函方,提供虚假信息以误导审计师。
2. 回函率:并非所有被函证方都能及时、准确地回函,这可能影响审计师获取完整和准确信息的能力。
3. 信息滞后:函证通常基于过去某一特定日期的账户余额,可能无法反映最新的交易情况。
4. 依赖性:审计师对回函的依赖程度可能过高,忽视了其他审计程序的重要性,如观察、检查和分析性程序。
5. 成本与效率:函证过程可能耗时耗力,成本较高,且可能无法覆盖所有需要审计的账户或交易。
因此,审计师在使用函证时,需要结合其他审计程序,以确保审计的充分性和适当性。
2、函证的替代方法
当函证存在局限性或成本效益不高时,审计师可以考虑以下替代方法:
1. 使用内部记录:审计师可以利用被审计单位的账簿、银行对账单、购销合同等内部记录,进行核对和分析。
2. 观察和检查:通过观察被审计单位的业务流程,检查相关的支持文件,如发票、收据、合同等,来验证交易的完整性和准确性。
3. 分析性程序:审计师可以对财务数据进行趋势分析、比率分析,以发现异常或潜在问题。
4. 重新执行:对于某些控制程序,审计师可以重新执行,以验证其有效性。
5. 使用专家:在特定领域,审计师可以聘请专家协助,提供专业意见和分析。
函证是审计过程中的重要环节,但审计师需要结合其他审计程序,以全面评估被审计单位的财务状况和内部控制,确保审计结论的合理性和可靠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