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政机关文件格式标准

党政机关公文格式标准主要依据《党政机关公文格式》(GB/T 9704-2012),该标准规定了公文的通用格式,包括版面、字体、字号、行距、页边距等要素。
1. 版面设置:
纸张:采用国际标准A4型纸,即210mm×297mm。
页边距:上白边37mm,下白边35mm,左白边28mm,右白边26mm。
页码:页码位于版心下边缘,距左侧边距70mm处,用4号半角宋体字。
2. 文字格式:
正文:一般采用3号仿宋体字,每行28个字,每页22行。
标题:一般采用2号小标宋体字,段前空2行,段后空1行。
一级标题:黑体字,居中排列。
二级标题:楷体字,左空2字,段前空1行,段后空0.5行。
三级标题:仿宋体字,左空2字,段前空1行,段后空0.5行。
3. 标题和正文:
标题与正文之间空一行。
正文中的数字、年份、日期等应使用阿拉伯数字,如“2022年”、“12月1日”。
4. 版记:
版记包括抄送机关、印发机关和印发日期等,位于公文最后一面,版记中的印发机关和印发日期一般用4号仿宋体字,居右空1字。
抄送机关:如有抄送,位于版记中,用4号仿宋体字,左空1字。
5. 附件:
附件说明:如有附件,位于正文之后,另起一页,用3号仿宋体字,左空2字。
附件标题:附件名称居中,用3号黑体字。
6. 其他:
公文中的数字除成文日期、部分结构层次序数和在词、词组、惯用语、缩略语、具有修辞色彩语句中作为词素的数字外,一般使用阿拉伯数字。
公文中的数字应当使用阿拉伯数字,但年份、部分结构层次序数和在词、词组、惯用语、缩略语、具有修辞色彩语句中作为词素的数字可以使用汉字。
1、公文写作规范
公文写作规范除了格式要求外,还包括以下方面:
1. 文体规范:公文文体应庄重、准确、简练,符合公文的性质和目的,如通知、报告、请示、决定等。
2. 语言规范:使用规范的汉语,避免使用口语、方言和网络用语,尽量使用正式、标准的词汇。
3. 结构规范:公文结构应清晰,包括标题、主送机关、正文、附件说明、版记等部分,各部分应有明确的逻辑关系。
4. 用词规范:公文用词应准确无误,避免歧义,尽量使用公文专用词汇和标准术语。
5. 语法规范:遵循汉语语法规则,句子结构完整,表达清晰。
6. 保密规范:涉及保密内容的公文,应按规定标注密级和保密期限。
2、公文写作技巧
公文写作技巧包括:
1. 明确目的:写作前应明确公文的目的,确保内容与目的紧密相关。
2. 结构清晰:公文应有明确的结构,段落之间逻辑关系清晰,便于读者理解。
3. 语言精炼:尽量使用简洁、明了的语言,避免冗长和复杂的句子。
4. 用词准确:使用准确的词汇,避免使用模糊不清的表述。
5. 逻辑严谨:确保论据充分,论证严谨,使读者信服。
6. 校对严谨:写作完成后,应仔细校对,确保无错别字、语法错误和格式问题。
党政机关公文格式标准是公文写作的基础,遵循这些规范有助于确保公文的权威性、规范性和可读性,同时也有助于提升公文的沟通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