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了逮捕书意味着什么?

签了逮捕书意味着公安机关或人民检察院已经正式决定逮捕犯罪嫌疑人,这是刑事诉讼程序中的一个重要环节。
逮捕书是司法机关在侦查阶段,根据案件情况,认为犯罪嫌疑人有重大嫌疑,且有妨碍刑事诉讼或有潜逃可能时,依法签发的法律文书。逮捕书的签发通常基于以下几点理由:
1. 证据确凿:警方或检察官已经收集到足够的证据,证明犯罪嫌疑人涉嫌犯罪。
2. 潜在危险:嫌疑人可能继续犯罪,或者销毁、篡改证据,影响案件的正常调查。
3. 逃避侦查:嫌疑人有可能在案件调查过程中逃逸,无法保证其在后续诉讼中的出庭。
签发逮捕书的程序通常包括以下步骤:
1. 调查取证:警方或检察官在侦查阶段对案件进行深入调查,收集证据。
2. 提请批准:侦查机关认为符合逮捕条件时,会向同级人民检察院提请批准逮捕。
3. 批准决定:人民检察院审查后,认为符合逮捕条件,会签发批准逮捕决定书。
4. 执行逮捕:接到批准逮捕决定后,侦查机关会立即执行逮捕,将犯罪嫌疑人羁押。
被签发逮捕书的犯罪嫌疑人,其权利和义务也会相应改变,如:
有权聘请律师进行辩护。
有权要求讯问时有律师在场。
有权对逮捕决定提出申诉或控告。
义务配合调查,如实回答问题。
逮捕后,案件将进入审查起诉阶段,最终由法院审理判决。在整个过程中,犯罪嫌疑人始终享有辩护权,法院会根据证据和法律规定,公正地裁决案件。
1、逮捕后多久开庭
逮捕后的开庭时间取决于案件的复杂程度、侦查进度以及法院的案件积压情况。在中国的刑事诉讼法中,对逮捕后的侦查羁押期限有明确的规定:
1. 一般情况下,侦查羁押期限为两个月,特殊情况下可以延长一个月。
2. 如果案件涉及流窜作案、多次作案或者结伙作案的重大复杂情况,侦查羁押期限可以延长至四个月。
3. 在上述期限内仍不能侦查终结的,经省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可以再延长两个月。
侦查终结后,案件会移送到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审查起诉期限为一个月,重大、复杂案件可以延长半个月。检察院审查后,认为应当起诉的,会将案件移送到法院,法院应当在受理后一个月内开庭审理,至迟不得超过一个半月。
因此,从逮捕到开庭,整个过程可能需要数月甚至更长时间,具体取决于案件的复杂性、证据的收集和审查进度。
2、逮捕后可以取保候审吗
逮捕后,犯罪嫌疑人或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辩护人可以向负责案件的侦查机关、检察院或者法院提出取保候审的申请。取保候审的条件包括:
1. 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2. 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3. 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4. 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如果满足上述条件,且侦查机关、检察院或法院认为取保候审确实可行,会作出取保候审的决定。取保候审期间,犯罪嫌疑人需要遵守相关规定,如不得离开指定的居住地、不得与特定人员接触等,否则可能会被撤销取保候审并重新逮捕。
综上所述,签发逮捕书意味着案件进入了更为严肃的阶段,犯罪嫌疑人将面临更严格的法律程序。逮捕后,犯罪嫌疑人仍有权利申请取保候审,并在开庭时接受公正的审判。在整个过程中,法律程序旨在保障被告人的合法权益,确保司法公正。